根據危險分層將高血壓患者分為四組:
1.低危組:男性年齡小于55歲,女性年齡小于65歲,高血壓1級,無其他危險因素者屬于低危組。典型情況下,10年隨訪中患者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小于15%。
2.中危組:高血壓2級或1~2級同時有1~2危險因素,患者應否給予藥物治療,開始藥物治療前應經多長時間的觀察,醫生需予十分縝密的判斷。典型情況下,該組患者隨后10年內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性約15%到20%,若患者屬于高血壓1級,兼有一種危險因素,10年內發生心血管事件的危險約15%。
3.高危組:高血壓水平屬于1級或2級,兼有3種或更多種危險因素,兼患糖尿病或靶器官損害或高血壓水平屬于3級,但無其他危險因素的患者屬于高危組。典型情況下,他們隨后10年間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約為20%到30%。
4.很高危組:高血壓3級同時有1種以上危險因素或兼患糖尿病或靶器官損害,或高血壓1到3級并有臨床相關疾病。典型情況下,隨后10年間發生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危險最高,達30%以上,應迅速開始積極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