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及影像學檢查,目前的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普遍采用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修訂的分類標準,此標準包括七項內容:
1,關節內或周圍晨僵持續至少1小時。
2,至少同時有三個關節區軟組織腫或積液。
3,腕掌指近端指間關節屈中,至少一個關節屈腫。
4,對稱性關節炎。
5,有類風濕結節。
6,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所用方法正常人群中不超過5%的陽性率。
7,x線片改變,至少有骨質疏松和關節間隙狹窄。
符合以上七項中四項者可以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要求第一至四項,病程至少持續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