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心功能衰竭的恢復,是和患者的基礎狀態、病情的嚴重程度、治療的效果、病因的可逆性等等許多因素有關,沒有一個統一的時間的界定標準。一般來說,至少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
心功能衰竭的患者,如果是由于突發的、可逆性的病因所導致的,那么在病因去除以后,癥狀就能夠迅速得到緩解。如果是由于一些長久就存在的基礎性疾病,尤其是心臟性疾病所導致的,那么治療周期就會很長,而且治療效果相對要差一些。
心功能衰竭患者在治療上,一方面是病因治療,另一方面是對癥支持治療。可以使用強心、利尿、擴血管的藥物來增加心臟的收縮力,以及減輕心臟收縮的前后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