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治療至今仍以手術為主,術后根據不同的病理結果,輔以藥物治療。胃癌的治療原則是:
1、Ⅰ、Ⅱ期胃癌根治手術后病理檢查癌細胞分化良好,可以免化療。Ⅱ期患者術后應該做化療。
2、Ⅲ期胃癌根治性手術后應用化療、中藥治療,必要時輔以放射治療。
3、Ⅳ期胃癌,只要原發病灶允許,患者一般情況能承受麻醉和手術,應爭取做姑息性切除術,以提高患者生活質量,術后輔以中藥或化療。
手術治療仍然是胃癌的首選方法。由于胃癌診斷和治療的水平提高。手術適應癥較前相應擴大,目前除了原發灶巨大、固定,腹內臟廣泛轉移,伴血性腹水呈惡液之外,只要患者全身情況允許均可給予剖腹探查的機會。有時即使有遠處轉移,如鎖骨上淋巴結轉移,但患者伴有幽門梗阻、穿孔等嚴重并發癥,而一般情況能耐受手術的患者,亦應給予姑息性手術的機會,以緩解癥狀,減輕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