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抗精神藥物之間的合并使用,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抗精神病藥物聯用應用,不會提高療效,反而可能會增加許多不良反應,應該避免這個多種藥物的聯合應用。
第二就是抗精神病藥物和三環類抗抑郁藥的誤用,不能提高對精神分裂癥的療效,有時候反而會使病情加重,或者產生嚴重的不良反應,甚至導致死亡。
第三個就是抗精神病藥物和抗焦慮藥,或者是其它的催眠藥物的誤用,它并不能加強抗精神病的療效,至于抗焦慮問題,對于神經癥的一般是首選苯二氮卓類的藥物,次選小劑量的抗精神病藥物,所以說針對焦慮不需要兩者都有,抗精神病藥和催眠藥物誤用過量會產生過度鎮靜的作用。
第四的就是抗精神病藥物和抗膽堿能藥,抗震顫麻痹類藥物的誤用,可以減輕前者的一些肌強直的癥狀,但是又根據需要,以小劑量并且限定時間,否則可能會導致一些腸麻痹,尿潴留等一些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