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締組織疾病患者如果懷孕,需要根據患者的癥狀以及體征來決定吃哪種藥物治療。比如以關節腫痛為主的患者,如果患者的病情并不是非常嚴重,可以外用膏藥或者是非甾體類軟膏進行局部對癥治療,一般非甾體類抗炎藥物在孕中期可以使用。在懷孕的前三個月以及后三個月、分娩時是不能使用的。如果患者癥狀明顯,可以服用小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或者羥氯喹治療。
而以重要臟器受累為主的患者,比如肺臟、腎臟、心臟則權衡利弊,根據結締組織病患者的受益風險來決定是否應用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和對胎兒相對影響較小的免疫抑制劑,比如硫唑嘌呤、環孢素等進行治療。
結締組織病患者一定不要意外懷孕,需要到風濕科門診隨診等病情穩定后進行懷孕,以將懷孕的風險和胎兒出現問題的幾率降到最低。